西洋参与周杰伦
西洋参又叫花旗参,主要产于美国和加拿大,药用其根。近几年,西洋参在补品中备受青睐。一些广告将其宣传为神物。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广告:
正源堂美国西洋参,来自美国威斯康星州;自进入大陆市场以来,以其正宗本源、功效卓绝的品质;深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
殊不知,西洋参亚洲以外的老外是不吃的,全部出口受中华文化影响的地区,并专供有钱人或送礼行贿之用。更有研究彻底否认了人参有任何特殊营养!或许和胡萝卜相比也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廖福美最近从台湾回来,不知道哪根神经受了刺激,写了一篇讨伐周杰伦的文章。一般来讲,年轻人批评长辈往往被认为是血气方刚,不懂事,尚可改造;年纪大的指责小字辈就有些倚老卖老,以大欺小,真糊涂也!所以鲁迅先生对青年人总是关怀备至,而把斗争的矛头指向同辈甚至老不死的。
廖福美把周杰伦和老崔以及鲍勃·迪伦相比,实在是抬举他了,要不就是给他立了个不可企及的标高。从音乐的角度,周杰伦就是一棵西洋参,或者说是“外国RAP文化在中国的买办”。黄霑说过:
周杰伦玩的HIP-HOP和R&B都是外国的文化,我们怎么学,都没有纽约街头的感受,没有美国HIP-HOP的环境,我们学就跟中央电视台常常播的洋人唱京剧一样,无论他们怎么好都不会像中国人唱得那么好。
你可以说在美国的黑人区唱的比他好的遍地都是,但在这个“吃牛肉面都要吃美国加州的牛肉面”的时代,在音乐上搞点“洋为中用”有何不可?
再说了,周杰伦的歌是唱给他的受众听的,有人愿打有人愿捱,两厢情愿的事,大不了你也不鸟他罢了。
在影片“唐人街”(Chinatown)的最后一句台词里,有一句意味深长的话:
“Forget it Jake. It’s chinatown.” (算了吧,杰克,这只不过是唐人街。)
借用一下:
Forget it. He is just another Jay.(他不过是一个碰巧也叫Jay的歌手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