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xt Page »

July 2, 2008

煞科

1. 听郑秀文的“煞科”,原来是”眉飞色舞”的粤语版。我家闺女也跟着手舞足蹈的,很棒的舞曲。作曲是Joon-Young Choi/Lee, JK,好像是韩国人哦?

煞科是粤语的用法,什么意思?在网上找了一下,意思是杀青。杀青又是怎么来的呢?又在网上找了一下,竟然从先秦时代就有这个用法了。

“加爾各答的天使德蘭修女 “,林振强的词,好宏大的情怀,短短百余字就写尽了德蘭修女的一生。

那天她不過廿歲

這天她不只八十歲

“萨拉热窝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也是林振强为郑秀文写的,有异曲同工之处。

恋 从无要分宗教
  无民族争拗

无论是相貌,气质,唱功还是演戏,郑秀文离天后都只差一点点。现在的香港,还真没有比她强的。

2. 今天房东来改了煤气的电源,结果做晚饭的时候发现不能打火了。爸爸和我先是检查了电源,发现不是电源的问题;然后又去找分电源,只找到两相的,而煤气的电源是三相的,只好作罢。我已经打算用微波炉做菜了,这时候妈妈说:”为什么不用火柴呢?”是啊,为什么一定要用电子打火才行呢?这么简单的道理都想不起来,怪不得妈妈说:”什么中专生,什么博士后,还不如我这个大老粗!”

May 26, 2008

高雅了一把

Filed under: 我爱音乐


今天在市立图书馆的微软礼堂听了一场歌剧,是西雅图交响乐团演出的。前半部分是N. Rimsky-Korsakov创作的《Mozart and Salieri》(莫扎特与萨利耶里),讲述的是莫扎特被他的朋友兼敌手萨利耶里设计毒死的故事;后半部分是普契尼的 “Tosca”(托斯卡) ,电影《立春》的王彩玲最大的梦想就是在意大利唱响的一出歌剧。

像我这样没有一点音乐细胞的人,都有点被感动了。或许,就像王彩玲说的: 我觉得我是被自己感动了。

December 26, 2007

快工出细活

1979年,43岁的Buddy Guy录制了专辑Stone Crazy,两年后在美国市场发行。这张专辑共有六首曲目,都是在一天之内完成的。参与录音的除了Buddy Guy,还有他的弟弟Phil Guy(吉他手),J.W.Williams(贝斯手),Ray Allison(鼓手)。更不可思议的是,他们在同一天还帮助Junior Wells(Guy的老朋友)完成了另一张专辑Pleading the Blues。一天搞出两张唱片,看来并非总是慢工出细活,至少在艺术上经常有又快又好的例子。王家卫的《重庆森林》只拍了两个星期,贾樟柯的《小武》也只花了21天就完成了。

December 16, 2007

贾尼斯

Filed under: 我爱音乐

贾尼斯(Janis Joplin)说:”在舞台上我(感觉是)和两万五千个人做爱,然后却不得不独自一人回家。”她这样说并非是重复那些悲伤的小丑或者可怜的富家小妞的陈腔滥调,她真正想说的是: 她付出的越多,得到的就越少。而宝贝儿,这是不公平的。

出处: Don’t turn your back on love. 作者Ellen Willis。

October 24, 2007

点评

Filed under: 我爱音乐

Andrew Loog Oldham是滚石乐队早期(1963~1967)的经纪人,且看他怎样评价摇滚史上的明星。

猫王: elvis gave us movement that we seized with every gland.
披头士: the beatles held our hands and gave us something that was ours, something to fight for.
滚石乐队: the rolling stones took to the streets and gave us something to fight against.
鲍勃·迪伦: and dylan? he gave us the grace, the words and meaning, ripping our blindersoff, dilating us pupils with the harsh light of the other way of looking at the looniverse.

Andrew Loog Oldham还称鲍勃·迪伦为”莎士比亚再世”。

March 25, 2007

有关音乐

Filed under: 我爱音乐

讲鬼故事,看恐怖电影一定要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周围一片安静连一根针掉在地上的声音都能听得到。在贞子从屏幕里爬出来的时候,正巧电话铃声响了起来,你敢接吗?

听音乐也讲究地点,在什么样的地方听到什么样的声音能让你怦然心动,像一道电流穿透你的心房。在《成名之路》(Almost Fanous)里,小威廉的姐姐告诉他,在听The Who乐队的Tommy时,一定要关上灯,然后点燃蜡烛,让音乐在黑夜里蔓延。

这些氛围可以是可以刻意营造的,也可以是偶然遇到的。它们契合了你当时的心境,让你久久不能忘怀。台湾有日伪时期的老兵在弥留之际,偶然听到皇军的军歌,猛然苏醒如回光返照,并非是留恋被占领时期的生活,而是歌声勾起了他对过去的记忆和生之渴望。当我骑着单车穿越家乡小城的街道,只为追寻大喇叭里传出的“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 ;在鲁西北喧嚣的菜市场,林志炫高亢的“我听到传来的谁的声音,象那梦里呜咽中的小河” 也让我呆在原地;我也记得北航空荡荡的食堂里王菲的歌声曾经多么地缥缈,曲阜文物一条街上赵传的歌声多么让人绝望,黑夜里“散了吧认了吧算了吧放了吧” 又是多么让人泪流满面。

April 23, 2006

滚石乐队和我们:都是一厢情愿

Filed under: 我爱音乐

今年的4月8号,滚石乐队(The Rolling Stones)终于在上海举办了演唱会,据说现场的歌迷百分之七八十都是外国人。流行音乐,错过就是错过了,我们连怀旧的份都没有。

滚石乐队的兴起自有其坚实的社会背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以享乐主义为代表的嬉皮文化大行其道,甚至超越了种族和阶级。乐队的成员大多出身于富裕的中产阶级,却故意把自己打扮成粗俗的形象,在音乐风格上发展了节奏布鲁斯音乐中的神秘主义,并始终保持音乐元素的丰富的多样性。其实他们的音乐在中国一直没有广泛的听众,担了虚名。论歌词,他们写不过Bob Dylan;论旋律,他们比不过Neil Young;论乐器的演奏,他们比不过Led Zepplin甚至枪花。他们的音乐编曲太过复杂,反倒限制了中国摇滚歌迷的接受程度。就像外国人不能理解张国荣的歌有什么好的一样,滚石乐队的歌曲很难真正打动我们的心。

对于滚石乐队来说,这次的上海演唱会圆了他们的一个梦:在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开唱。对于有幸入场的歌迷来说,他们终于可以自豪地说:俺也听了一场世界上第二牛逼摇滚乐队的现场了!这也就是全部的意义所在。

又比如中国的国粹-京剧走进维也纳的金色大厅,或者“同一首歌”走进北美,都是形式大于内容。

当然,能够从20岁唱到60岁,还能像年轻人一样在舞台上又摇又滚,实在不简单。摇滚乐总共50年的历史,他们亲历了40年,实践了“摇滚不死”的精神,这才是给中国的音乐人最大的启示。

March 18, 2006

关于《Walk the Line》的碎语

在影片《Walk the Line》的最后,如果你够细心的话,会发现这样的两行字幕:

All Johnny Cash vocals performed by Joaquin Phoenix.
All June Carter vocals performed by Reese Witherspoon.

也就是说,和以往的音乐传记影片普遍采用歌星的原声不同的是,片中的歌曲是两位主演自己唱的。这是需要极大的勇气,也冒着不小的风险。

一般来说,拍摄歌手的传记影片,成功的关键是形神兼似。为了不冒犯歌迷,也为了省事,导演都是把现成的音乐资料拿来便用,这几乎成了约定俗成的事了。在本片中,两位主演杰昆·菲尼克斯和瑞茜·威瑟斯庞都不是专业歌手,为了要把里面的歌曲唱好,接受了音乐总监T-Bone Burnett长达六个月的歌唱指导,呈现给观众的效果让人难以置信。

而《一往无前》从获得版权许可到筹备拍摄,前后总计8年时间,两位主演是卡什夫妇钦点的人选。2003年9月12日,美国乡村音乐传奇人物约翰尼·卡什走完了71年的传奇历程,在乡村音乐之都田纳西州的一家医院去世。4个月前,陪伴他35年的琼离世。这可真是白头偕老。两人的后半生就是在那个湖边的木屋里度过的,他们在那里养育孩子,钓鱼。

他们的结合最初是披着不道德的外衣,但因为忠于自己的内心,终于跨过了种种障碍,走过了从朋友到情人再到终生伴侣的历程。

对于很多的歌星或者影星,上帝都给了他们两次机会:一次放纵的机会,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很多人只抓住了第一次的机会,而卡什很幸运地把两次机会充分地利用了。

我手头只有他们的一首合唱歌曲,是在Bob Dylan从艺30周年演唱会(The 30th Anniversary Concert Celebration)上翻唱迪伦的It Ain’t Me, Babe。

《Walk the Line》被译作《一往无前》,而香港和台湾的译名《为你钟情》、《弦途有你》。其实片名取自卡什的名曲“I Walk the Line”,意思是“我很守规矩”。 

附:I Walk The Line 歌词 (more…)

February 7, 2006

观影:[人之乐魂]

[人之乐魂](The Soul of a Man)是百年布鲁斯纪录片的第一部,导演是维姆.文德斯,描绘了上世纪美国大萧条时期密西西比河流域的布鲁斯艺人。

音乐对维姆.文德斯和他的电影有特殊的意义,从1971年的“Summer in the City”到“The Million Dollar Hotel”,更不用说那部纪录古巴音乐家的“乐士浮生录”,文德斯通过和Ry Cooder,U2乐队的Bono,Nick Cave的合作让音乐在他的影片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对其他的导演来说,配乐只是在影片完成后交给音乐人做的事,而文德斯却真的身体力行地参与每个环节。所以[人之乐魂]是这个系列的七部影片里最值得期待的,而文德斯显然没有让我们失望。

文德斯称:这部影片里的音乐对我意味着整个世界(These songs meant the world to me.),他试图用诗意的手法通过布鲁斯音乐去展现一个比书本上更真实的美国,而不是仅仅把它拍成一部纪录片。

由于Blind Willie Johnson 和 Skip James都没有留下任何的影像,文德斯只好找来职业演员扮演角色,但有采用了二十年代默片的表现手法,更运用数码技术把音乐添加进去。随着Laurence Fishburne (黑客帝国里 Morpheus的扮演者)的旁白,在影片开始观众就被带进了外太空。第一个出场的Blind Willie Johnson的音乐于1977年被Voyager宇宙飞船搭载,作为地球的声音用来呼唤外星生物。而他本人只是街头卖唱的盲艺人,一生穷困潦倒。

JB Lenoir也是不为人知的布鲁斯艺人,文德斯在六十年代偶然听到John Mayall演唱的The death of JB Lenoir(JB Lenoir之死),才开始去寻访他的事迹。幸运的是,一对夫妇拍摄了JB Lenoir的一些演唱片断,虽然当时遭到冷遇,但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影像。

影片还收录了众多当代艺人对三位布鲁斯前辈的翻唱作品,这些艺人包括 Shemekia Copeland, Alvin Youngblood Hart, Garland Jeffreys, Chris Thomas King, Cassandra Wilson, Nick Cave, Los Lobos, Eagle Eye Cherry, Vernon Reid, James “Blood” Ulmer, Lou Reed, Bonnie Raitt, Marc Ribot, The Jon Spencer Blues Explosion, Lucinda Williams and T-Bone Burnett。毫无疑问,配器更丰富了,录音更逼真了,但我还是更留恋一把破吉他伴奏出的有力的声音,充满自信和骄傲。

非洲大陆离我们是如此的遥远,但源自那里的布鲁斯音乐随着贩运黑奴的船只来到美国,渐渐发展为最易于理解的“全球语言”,里面饱含了黑人的苦难,汗水以及眼泪。后来布鲁斯进入大城市,后来也电声化了,又演变为爵士,摇滚,庞克以及说唱乐,而它的黄金时代也已经不再了。

布鲁斯总是在诉说贫穷,苦难,痛苦与悲伤,并将其升华为人类灵魂中最极致的感情表达。当然贫穷并非任何人的特权,决不是什么荣耀,也不是理所当然的。但要记住:贫穷决不是什么耻辱,亦可以有尊贵的外衣,名叫尊严。

February 3, 2006

喜欢布鲁斯的人们有福了!

八张DVD,五张CD,这就是“蓝调之年”由马丁.西科塞斯领军的“百年蓝调”系列纪录片带给我们的。喜欢布鲁斯的人们有福了!

我们现在所熟悉的流行音乐,爵士也好,摇滚乐也好,节奏蓝调(R&B)也好,嘻哈乐(hip-hop)也好,追根溯源都是由布鲁斯(也称蓝调)发展来的。这种音乐源自非洲大陆,由黑奴带到美国并在密西西比生根发芽,因表现力丰富被称为“最身体的音乐”。

早期的布鲁斯多为描述生活之艰难的,常被认为是悲伤与忧郁的音乐,这也导致了它的衰落。但很多音乐家,比如B.B.King在演唱会上也表演一些快乐的曲目,让观众一起high。其实快乐与悲伤都是人类感情的一种,用艺术的手法表现出来无所谓谁好谁坏,往往悲剧有更高的美学价值。

附影片资料:
  “百年蓝调”系列音乐纪录片

  [回家的感觉]Feel Like Going Home

  导演:马丁.西科塞斯/片长:83分钟

  [人之乐魂]The Soul of a Man

  导演:维姆.文德斯/片长:103分钟

  [孟菲斯之路]The Road to Memphis

  导演:理查德.皮尔斯/片长:93分钟

  [被魔鬼之火所灼]Warming by the Devil’s Fire

  导演:查尔斯.伯奈特

  [教父和教子]Godfathers and Sons

  导演:马克.莱文

  [红色,白色和蓝调]Red, White & Blues

  导演:迈克.费吉斯

  [钢琴蓝调]Piano Blues

  导演:克林特.伊斯特伍德

December 8, 2005

如果列侬还活着

Filed under: 我爱音乐

[不朽的披头士,永远的列侬]
1980年12月8日,被誉为“摇滚乐之父”的列侬在纽约曼哈顿的寓所前遭枪杀。今天,是他逝世25周年。

列侬的歌,有很多让人喜欢的理由,比如:

[1]歌词充满诗意,而且浅显易懂,易于传唱。
[2]曲调优美,富于变化,不像周杰伦的怎么听像一个模子出来的。
[3]形式质朴,简单。后期的作品多以钢琴完成配乐,抛弃技巧,回归音乐的本质,返璞归真。
[4]关注社会,关注内心,决不是无病呻吟。

没有人会否认,列侬是一个天才,是音乐家中的音乐家。

[老少三代同听披头士]
有一种流行音乐,可以让老少三代着迷,那就是披头士。

没有代沟,也不需要引导,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喜欢就是喜欢,就这么简单。

当然,这是发生在西方,即使在列侬逝世25年后,依然没有改变。

[中国:与披头士错过]
上个世纪的六七十年代,在这个世界上:幸福的人们都在听披头士的音乐,不幸的人们忙着搞运动。

[如果列侬还活着]
列侬出生于1940年10月11日,如果列侬还活着,今年他已经是65岁了。一个65岁的男人,一个65岁的列侬,会是什么样子呢?

他还在唱好听的歌曲吗?还在思考那些解不开的问题吗?

就像Bob Dylan,就像Neil Yong,就像Leonard Cohen这些老男人一样,列侬也一定越老越有魅力,就像醇厚的美酒。

他还会关心政治吗?著名演员Michael Douglas说:

如果他现在还活着的话,肯定能决定下届美国总统由谁来当。

[Give Lennon a chance]
列侬给了世界一个机会,让全世界的人,不分老幼,不分种族,都能听到他的音乐。

谁来给列侬一个机会?

November 11, 2005

荐碟:The Allman Brothers Band-《At Fillmore East》

Filed under: 我爱音乐

[来自Macon的传奇乐队]
The Allman Brothers Band来自乔治亚南方的Macon城。Macon(梅肯)这个城市大约7万5千人口,是一个不发达的小城。和这个小城一样,乐队有着美国南方草根阶层的豪爽。

The Allman Brothers Band在国内好像不为人所知,这绝对是一个遗憾。关于它的中文译名有很多,比如奥尔曼兄弟乐队,阿尔芒兄弟乐队,但我最喜欢的是:人皆兄弟,颇有水浒中的“四海之内皆我兄弟”味道,特别是你听了这张《At Fillmore East》的现场录音后会有更深的体会。

乐队成立于六十年代末,由Duane Allman和他的弟弟Gregg Allman组建,最初的名字叫“Allman Joys”,后来又陆续加入了打击乐手Butch Trucks和Joe Johnny Johanson,贝司手Berry Oakley和另一位极其优秀的主音吉他手Dickey Betts。Duane三年中参与录制了三张半专辑,其中那半张是因为在录制到一半时Duane就去世了(死于摩托车事故)。这些专辑分别是:《The Allman Brothers Band》(1970)、《Idlewild》(1970)、《At Fillmore East》(1971)和《Eat A Peach》(1972)。Duane Allman还参与了Eric Clapton名曲Layla结尾部分的伴奏。

如今的The Allman Brothers Band已经是面目全非,Gregg Allman继承着哥哥的摇滚理想,依然不断有新作问世,但已不复昔日的盛况。

[南方摇滚的昙花一现]
这张专辑是一个分水岭。在此之前,南方摇滚只是一个边缘化的类型,不为人重视。这张专辑给南方摇滚正名,此后的美国摇滚不可避免地带上了南方摇滚的根源。他们将内敛的Blues(布鲁斯)和即兴的爵士演奏手法结合在一起,创造了南方摇滚(South Rock)的传奇。而随着Duane Allman的去世,南方摇滚终于没能抵挡得了“不列颠入侵”。

[滑棒吉他的最高杰作]
滑棒吉他(Slide Guitar)演奏以其华美的音色、呢喃般的旋律在西方摇滚界却已风靡数十年而真正使滑棒吉他风靡摇滚界的则是Duane Allman,可谓是“蓝调摇滚滑棒吉他之父”,他在这张现场专辑《At Fillmore East》中天马行空的奇妙表现使人们对即兴演奏有了全新的理解。Duane Allman英年早逝(24岁),但在吉他英雄谱上仅次于Jimi Hendrix排在第二位。”Whipping Post”中爵士乐的即兴演奏长达22分钟,乐手之间的合奏令人叫绝。”In Memory of Elizabeth Reed” 旋律优美,千回百转。Dickey Betts以及Gregg Allman分别操着乡村味道的吉他以及键盘,配合得天衣无缝。

专辑的多首乐曲都是超长的,经常有乐器竟飙,有史诗的气魄,令人大呼过瘾。你不知道他们会把你带到哪里去,你希望它永远不会停止。那真是一个摇滚英雄辈出的年代。

[现场录音的巅峰]

和Stones的Get Yer Ya-Ya’s Out、The Who的Live At Leeds、THE BAND 的ROCK OF AGES一样,Allman Brothers Band的At Fillmore East是摇滚乐历史上的巅峰现场录音。你会感受到一个乐队可以把摇滚乐的精神体现得淋漓尽致,每一个成员可以把自己的技巧与激情发挥到极点,而现场的观众热情地参与其中,被震撼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们真幸运!

这张现场录音最初是以两张实况的方式发表的,1992年Polydor重新发行了双CD,总长度超过了130分钟。我听的版本收录了七首歌曲,其中两首是纯乐器演奏,人声缺失。

强烈推荐!

October 26, 2005

西洋参与周杰伦

Filed under: 我爱音乐

西洋参又叫花旗参,主要产于美国和加拿大,药用其根。近几年,西洋参在补品中备受青睐。一些广告将其宣传为神物。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广告:

正源堂美国西洋参,来自美国威斯康星州;自进入大陆市场以来,以其正宗本源、功效卓绝的品质;深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

殊不知,西洋参亚洲以外的老外是不吃的,全部出口受中华文化影响的地区,并专供有钱人或送礼行贿之用。更有研究彻底否认了人参有任何特殊营养!或许和胡萝卜相比也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廖福美最近从台湾回来,不知道哪根神经受了刺激,写了一篇讨伐周杰伦的文章。一般来讲,年轻人批评长辈往往被认为是血气方刚,不懂事,尚可改造;年纪大的指责小字辈就有些倚老卖老,以大欺小,真糊涂也!所以鲁迅先生对青年人总是关怀备至,而把斗争的矛头指向同辈甚至老不死的。

廖福美把周杰伦和老崔以及鲍勃·迪伦相比,实在是抬举他了,要不就是给他立了个不可企及的标高。从音乐的角度,周杰伦就是一棵西洋参,或者说是“外国RAP文化在中国的买办”。黄霑说过:

周杰伦玩的HIP-HOP和R&B都是外国的文化,我们怎么学,都没有纽约街头的感受,没有美国HIP-HOP的环境,我们学就跟中央电视台常常播的洋人唱京剧一样,无论他们怎么好都不会像中国人唱得那么好。

你可以说在美国的黑人区唱的比他好的遍地都是,但在这个“吃牛肉面都要吃美国加州的牛肉面”的时代,在音乐上搞点“洋为中用”有何不可?

再说了,周杰伦的歌是唱给他的受众听的,有人愿打有人愿捱,两厢情愿的事,大不了你也不鸟他罢了。

在影片“唐人街”(Chinatown)的最后一句台词里,有一句意味深长的话:

“Forget it Jake. It’s chinatown.” (算了吧,杰克,这只不过是唐人街。)

借用一下:
Forget it. He is just another Jay.(他不过是一个碰巧也叫Jay的歌手罢了。)

October 19, 2005

张国荣等五位已故歌手出纪念邮票

Filed under: 我爱音乐

September 23, 2005

十八年前的邀请

Filed under: 我爱音乐

图片扫描自“邓丽君画传”。


Get free blog up and running in minutes with Blogsome | Theme designs available here